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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2)

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五、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提升贸易规模 (二)建立贸易型总部企业服务专员对接机制,提供 “一对一”企业全生命周期
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630

五、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提升贸易规模

(二)建立贸易型总部企业服务专员对接机制,提供“一对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服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将贸易型总部企业纳入本市政企合作圆桌会议机制。发挥“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服务中心和长三角民营企业总部服务中心作用,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联、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三)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国籍人员,因商务需要赴亚太经合组织相关国家,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享受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的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礼遇。(市政府外办、上海边检总站)

(一)健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贡献者等各类优秀人才。由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贸易型总部企业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清单,为其引进的优秀人才落户提供便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外专局)、市商务委、商务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二、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招才引智

(二)加强国际经贸市场运行分析和预警,强化企业“走出去”的贸易摩擦应对和贸易投资合规指导,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区管委会)

(四)拓宽贸易型总部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更多高能级金融投融资机构集聚虹桥,与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统一授信、资产重组、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贸易融资渠道。鼓励、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贸易型总部企业向金融机构共享信息,为上下游企业增信,在真实交易的背景下,引导金融机构向贸易型总部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在商务区集聚发展

(五)支持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商务区贸易型总部企业提供通关、金融、供应链等跨境贸易便利化及数字化服务,帮助商务区贸易型总部企业享受国际贸易协定优惠措施,进一步为国际贸易赋能。(市商务委、亿通公司)

(二)支持政策性银行向商务区提供专项信贷额度,运用政策性金融产品支持区内贸易型总部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加强企业能力和外贸产业链建设,为商务区加快形成贸易型总部集聚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商务区管委会)

(五)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贸易型总部企业的指导服务。商务区管委会优先向试点银行推荐贸易型总部企业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试点银行可实施以下便利化措施:优化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商务区管委会)

【图解】一图读懂《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商务区管委会对认定的贸易型总部企业,给予营运专项补贴和人才专项补贴,补贴标准和资金渠道参照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内资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执行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网址: http://www.qyggygl.cn/zonghexinwen/2022/0704/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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